A.《行政复议法》
B.《刑法》
C.《国务院组织法》
D.《宪法》
中公解析
《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BCD项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故排除。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故A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