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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甘肃省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
来源:甘肃省人事厅 时间:2006-03-17 16:17:04

关于2006年甘肃省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

选调应届优秀大学生到基层工作,重点是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同时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培养高素质的工作人员。根据甘肃省组织工作的安排部署,今年拟选调300名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对象为省内外有关院校应届毕业生中政治素质好,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并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学生,主要选调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被选调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投身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

(三)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模范地遵守法纪和各项规章制度。

(四)勤奋好学,较好地掌握了所学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业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身体健康,意志坚强,艰苦朴素,有吃苦精神。

(六)服从组织分配。

选调工作坚持标准,好中选优,保证质量。采取毕业生自愿报名、院校党组织推荐、组织部门认真听取班、系、学校的意见、逐一面试的办法。省内院校的选调,有关院校党组织应积极进行宣传动员,组织好学生报名,按照所分名额 1∶2的比例推荐,由省委组织部考核确定初选对象,在学生所在院校进行公示。省外院校的选调,根据我省生源分布情况,采取向有关院校发函,学校党组织推荐,省委组织部派人赴有关院校考核、面试的方式确定初选对象。被确定为初选对象的毕业生,在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体检合格后,由省委组织部确定选调名单。选调生分配,本着“不一定要专业对口,但一定要有利于发挥其专业特长,有助于人才成长”的原则,进行两次分配。 第一次分配,原则上安排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选调生在基层锻炼两年后,由省委组织部会同市(州、地)、省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察,根据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间的工作表现情况,进行第二次分配,有计划地补充到县以上党政机关工作。到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乡(镇)、村工作锻炼的选调生,可享受特殊优惠政策。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西部开发、投身甘肃建设的优秀大学生踊跃报名,接受组织的挑选。

面试时间:3月19日上午  上午9-12时  下午14:30-18时

面试地点:武汉市武昌东湖路101号,武汉泰华大厦(具体房间见大厅告示)。
 
联系人:马滕 司永斌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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