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组织工作的安排部署,经研究,今年拟从省内外高等院校中选调300名品学兼优的本科以上学历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根据全省干部队伍结构需求,今年重点选调中文、法律、计算机、财经、管理等专业的毕业生。选调工作计划于3月上旬开始,6月上旬结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条件
选调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
2、有较强的事业心,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有吃苦奉献精神;
3、学习成绩优异、综合考评名次列本专业前二分之一,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获得毕业证、学位证,计算机水平达到省二级以上;
4、大学期间担任过班干部或学生会干部、中共党员,或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二、选调工作原则及方法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以下方法和程序进行:
(一)、省外院校主要选调国家“211”工程院校的毕业生,具体办法是:省委组织部在甘肃省人事厅互联网站(www.rst.gansu.gov.cn)上发布公告,毕业生通过互联网或信件方式报名,经省委组织部初审后,于五月下旬在兰州进行集中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按照应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其中北京、西安、成都等重点院校集中地区,省委组织部将派人进行面试。
(二)、省内院校采取本人自愿报名、院校党组织推荐、省委组织部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是:
1、院校广泛宣传动员,公布选调数量、条件,组织学生报名;
2、院校党组织对报名参加选调的学生进行审核,对符合选调条件的学生进行测评,并依测评成绩按所分配名额1:2的比例推出面试人选;
3、省委组织部派出面试小组,对院校推荐的学生进行面试考核,按所分名额1:2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
4、对初选人员在校内进行公示。
(三)、省内外各院校初选人员,于五月下旬参加由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按拟选人数分专业依成绩高低确定人选(各专业录用人数依据初选人员专业结构另行规定,大体掌握在参考人员的50%左右),体检合格后确定为2007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并参加省委组织部组织的集中培训。
三、选调生的分配
选调生的分配,原则上一律面向基层,主要安排到乡镇、街道和公、检、法基层单位及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基层单位工作锻炼。有重点地选派一部分选调大学生到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乡村工作。选调生在基层工作锻炼满两年后,由市(州)、县(区)党委组织部考察推荐,参加二次选拔,补充到各级党政机关工作。选调生分配工作由省委组织部制定具体分配方案,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处)负责落实。
联 系 人:马 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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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省外院校毕业生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5日)
附: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200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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