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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2003年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锻炼培养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03-02-27 14:23:56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2003年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锻炼培养有关问题的通知

鄂组通[2003]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教育局,各有关高等院校党委: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的部署,在基层实践中培养造就一大批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优秀人才,改善基层领导班子结构,定于2003年继续从高等院校选调一批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和锻炼。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选调目的、范围和数量

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锻炼,重点是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同时,为县以上党政机关培养高素质的工作人员。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不含医学、艺术、体育类)的国家计划统招的2003年应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保送生和封闭班学生)均可报名参加选调。全省计划选调180名左右,其中女生、少数民族学生要占一定比例。选调数量由各地根据《湖北省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申报,具体名额如下:

武汉市8名    黄石市8名   襄樊市30名      宜昌市60名   十堰市6名   荆州市7名      鄂州市5名    荆门市5名   孝感市8名      黄冈市7名    咸宁市6名   随州市4名      恩施州8名    仙桃市3名   天门市3名     潜江市3名    神农架林区3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 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成绩优良,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 获学士以上学位(研究生年龄在28岁以下);

3、中共党员或担任过班级以上党团组织干部或学生会干部,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

4、组织观念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能够经受艰苦环境的磨练,有扎根基层的思想和吃苦奉献的精神;

5、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的需要。

三、选调方法和程序

1、发布信息。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文件,新闻媒体发布《招考公告》。

2、组织报名。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毕业生,以个人或学校为单位凭学校填写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选调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连同3张一寸免冠照片及其他有关个人资料,于3月20-23日直接到省人事厅考试中心报名。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也可以直接与高等院校联系,与毕业生进行座谈,物色一批合适人选,确定初步意向。报名填报志愿时,每个毕业生主报一个地区(市州、直管市、林区),可以兼报一个地区;其中,报考武汉市的毕业生兼报地区只限恩施州、十堰市和神农架林区。报名的同时,在省人事厅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3、统一考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由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考试中心于4月5日组织参加国家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笔试。考试内容为国家人事部统一规定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和考察范围。

4、组织进行面试和考察。4月6日,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和教育厅集中组织面试,以报考的市州为单位,并以市州组织部门为主对参加考试人员和直接进入面试的研究生进行面试和座谈考察。当场公布考生面试得分。面试结束后,由考试中心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确定考生的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统一排序(研究生单列),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各市州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成绩和座谈考察情况确定初步人选名单,并通过适当方式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由毕业生所在院校按规定组织进行体检。

 5、办理录用手续。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由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委组织部提出拟录用人选名单,连同《2003年湖北省选调生录用审批表》,于4月20日前送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审批,由省委组织部将确定的选调生名单通知有关高校和市州。《2003年湖北省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存入本人档案。

四、选调生的分配

按照《湖北省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暂行办法》(鄂组发〔2001〕11号)的规定,被选调的毕业生纳入湖北省毕业生分配计划,由省毕业生分配部门会同有关高校负责办理报到手续,选调生本人一般不准另找单位。各有关高等院校根据省委组织部意见,将他们的档案直接寄到省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派遣证、户口和党团组织关系直接开到有关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所有选调生都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实行试用期,选调生在基层的培养管理,按照省委组织部下发的《湖北省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选调生一般安排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基层单位工作和锻炼。分配到山区县市的选调生以及选调生中的少数民族学生、女生直接安排担任乡镇长助理。为加快优秀年轻干部的成长步伐,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到基层工作,对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破格使用,直接安排担任乡镇党政副职,试用期一年。职数已满的可以先进后出,以后再调整到规定的职数以内。全部选拔工作于4月底以前完成。

五、组织领导直接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是加快培养造就大批能够跨世纪担当重任的优秀人才、努力改善我省干部队伍结构,特别是县、乡领导班子结构的重要措施,各高等院校党委一定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分配部门要广泛宣传选调生的有关政策,教育和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事业观、成才观、价值观,勇于到基层去、到改革和建设的主战场去经受锻炼和考验,立志奉献,发奋成才,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各市州委组织、人事和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湖北省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切实加强领导,保证选调质量,落实管理措施,加大培养力度,把有关选调生的政策落到实处。

附(略): 1、《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选调报名登记表》

2、《2003年湖北省选调生录用审批表》                                 

200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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