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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对2013年选调生考试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3-01-23 14:15:17

各位进入面试的考生:

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要对2013年选调生考试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现就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审的时间地点

2013年1月25日、28日两天时间,上午为8:00—11:30,下午为14:00—17:00,地点为天津市宝坻区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区委511室)。

二、复审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口本和中共党员证明信、学生干部证明信、优秀学生干部证书、三好学生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上交材料见《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需交材料一览表》)。《考试报名登记表》未交和不合格的,同时交2份签字盖章的《考试报名登记表》。其中: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大学生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1、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三支一扶”大学生要提供本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要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因路途较远等原因不能到现场进行复审的考生,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将所需材料寄至“天津市宝坻区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南关大街24号)”,收件人“王光泽”,电话:13920983668。除证明信、报名登记表外,其余材料只寄复印件。邮寄要通过快递方式进行,发出时间最晚为2013年1月26日。

面试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条件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组织部

2013年1月23日

附件: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需交材料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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