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等有关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陆春竹等28位同志为选调生,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崇左市委组织部青年干部科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2年7月19日—7月25日(共7天)
邮寄材料地址:崇左市新城路一号市行政中心市委办公区309室,邮政编码:532200
联系电话:0771-7969818,传真:0771-7969826
附:
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等有关规定,大新县委组织部乡镇机关综合职位一(职位代码:N05)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为1∶1,进入面试的1名考生面试成绩没有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77.55分)以上,取消该职位的1名录用计划;扶绥县委组织部乡镇机关综合职位二(职位代码:N09)因1名考生自愿放弃录用资格,取消该职位的1名录用计划;崇左市司法局综合职位(职位代码:N13)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为1∶1,进入面试的1名考生面试成绩没有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75.33分)以上,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中共崇左市委组织部
201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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