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2012年选调生体检于2012年5月15日结束,现将体检结果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不合格、暂不作结论的考生名单见附件,其余参加体检的考生的体检结果均为合格。
按照体检操作规程,体检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和“暂不作结论”三类。
“暂不作结论”是指需要进一步作检查以明确结论,这类考生请于5月16日(星期三)上班时间到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市中区天星路36号)综干科书面手写进一步检查确认的申请,待检查明确后再作结论。进一步检查定于2012年5月18日进行,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进一步检查资格,结论定为“不合格”,责任由考生自负。提出进一步检查申请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于5月18日上午9:00到乐山市委机关门口集中,核实身份以后统一组织前往医院进一步检查。体检费用由医院体检部门按照体检收费标准收取,考生参加体检时直接交到医院体检部门。
二、复检安排
本次体检结果为“不合格”和进一步检查明确为“不合格”的考生于5月22日前到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综干科书面手写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复检时间定于5月25日,请考生于5月25日上午8:30到中共乐山市委机关大门口集合。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考生务必按公告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进一步检查或复检,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资格,结论定为“不合格”,后果自行负责,有关注意事项见5月13日公告。
联系电话:市委组织部综干科 0833-2443032
附: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公务员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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