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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关于泸州市2012年度选调生资格复审的有关事宜通知
来源:泸州人事考试网 时间:2012-05-10 09:27:50

根据《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生到基层工作简章》,我市2012年度选调生选拔资格复审将于近期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具体名单以四川省选调生志愿填报系统四川省委组织部公布的人员名单为准。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2年5月11日(星期五)9:00至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统一在市委党校进行。(江阳区大云路39号,可搭乘214、230、210、242、148路)

四、相关事项

考生需按《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中资格复审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一)应届大学毕业生需要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2、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学生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出据证明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5、担任学生干部的,由院(系)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写清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何种职务,并注明是哪级学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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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出据证明并加盖服务地组织部门印章;

4、各项服务主管部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从事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是否服务期满、考核是否合格等内容。“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三支一扶”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教育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团委出具证明材料。

(三)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830—319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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