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选调生补录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来宾市2011年选调生补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划定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含照顾加分)不低于自治区直属机关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即公共科目总成绩不低于9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不低于40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银河欢等7名考生进入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2011年10月15上午7:10—7:3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来宾市职业技术学校选调生补录面试候考室(广西来宾市文化路254号),乘坐18路公交车即可到达。
联系电话:0772—4278960 15878279070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2011年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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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1年广西选调生补录报名表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1年10月15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来宾市职业技术学校(广西来宾市文化路254号),乘坐18路公交车即可到达。
五、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方法。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2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 +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体检的时间和集中地点由来宾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七、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面试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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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当日即2011年10月15日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分别参加面试。凡未在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联系人及电话:来宾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772—4278960 15878279070
附件:
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
2011年9月30日
全国选调生考试交流群:156707386
全国选调生考试微信号:xdsoff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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