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四川省选调2010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现将乐山市选调2010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于2010年1月21日9:00至17:30在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四楼会议室进行。地址:乐山市中区天星路36号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
三、资格复审应携带的手续
进入面试考生要按照《简章》要求,携带《四川省2010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资格条件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学生证、党员证明、受表彰证书等。条件不符合、资料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且不再递补。
四、面试有关事项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80元。考生务必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培训和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培训和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及录用的下一环节。
五、其它注意事项
考生的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等事宜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及时公布。我部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自行查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0833—2443032)
特此公告。
附: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201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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