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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2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人才联合网 时间:2001-12-10 10:02:29

关于做好2002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编办,各设区市人事局、教育局(委)公安局,各设区市法院、检察院,各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和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十五期间继续做好考试录用优秀大学生到基层公安机关工作的通知》(人发[2001]47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选拔培养优秀青年干部工作,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基层干部队伍的活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2002年我省继续面向全国各高等院校选拔一批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调范围

省内外各高校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应届优秀毕业生;省外重点大学福建生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省内高等院校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二、 选调数量

总数250名左右,其中:安排到基层党政机关80名左右,基层法院机关和基层检察机关各50名左右,基层公安机关70名。在选调中,注意选调山区生源和愿意到山区工作的学生,以及女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接收安排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所需的行政编制,由各地在省下达的行政编制中自行调剂解决。

三、 选调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思想品德好、作风端正、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服从组织分配。

2、勤奋学习,较好的掌握了所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学业成绩优良,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

3、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到基层党政机关、法院机关、监察机关工作的必须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条件,矫正视力不低于5.0。到基层法院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工作的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到基层公安机关工作的应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规定的条件,其中双侧裸眼视力不低于5.0。

4、本科毕业生应担任副班长或班团支部副书记以上(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生源本科毕业生担任班级委员以上)学生干部职务一年以上。中共党员学生、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系以上级别的三好学生优先选调。大学期间被评为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优秀共产党员的毕业生以及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优秀毕业生通过特殊考试办法优先选调。

5、到基层法院机关、监察机关工作的一般限于法律专业和计算机专业。

四、工作程序

1、征求需求意向,下达名额。省委组织部与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协商,确定各地2002年的接收数量,并向省内各高校下达名额。

2、报名推荐。推荐工作由院校党委负总责。省内各有关院校,由院校党委组织部会同学生工作部门,在毕业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根据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保证质量,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具体步骤:(1)公开条件和名额,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福建省2002年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1)交所在系党总支;(2)各系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3)院校对报名学生进行审核并办理报名手续。根据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收费标准,报考者须交报名费80元。

报名或推荐时,必须明确填报参选的工作种类和分配地区。工作种类分党政、公安、检察、法院四项,限报一项。党政类主要是指安排到基层乡镇党政机关工作的。分配地区为9个设区市,限选一地。原则上,省内生源学生按设区市生源填报,沿海地区生源学生也可填报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

省内院校学生报名时间为2002年1月7日至8日,2002年1月14日前各校上报人选名单。省外院校学生网上报名时间截至2002年1月14日(网站:福建人才联合网 网址:公共网www.fjrclh.com 教育网fjrclh.fzu.edu.cn),也可以采取函报办法,将报名材料寄送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收邮时间2002年1月15日截止,逾期不候。

3、考试。省委组织部于2002年2月4日在福州市单独组织符合条件的报名人选进行考试。根据考试成绩及各校分类名额、生源比例要求,按名额1:2的比例确定初步人选。考试内容以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为主。

4、考核。省委组织部组织考核组,到有关高等院校对初步人选进行考核。具体步骤:(1)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部门介绍报名、推荐工作情况。(2)系(学院)党总支介绍人选德、智、体各方面的情况;(3)查阅学生档案及有关材料;(4).进行面试、考核;(5)根据考核情况提出建议人选名单,并征求院校意见;省外院校的建议人选,由考核组与院校及毕业生签定用人意向(协议)书;(6)考核组填写《福建省2002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核登记表》。

5、体检。省委组织部及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组织建议人选体检。体检费由参检人缴交。

6、确定选调名单。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选调名单。

7、公示。省委组织部委托有关院校对拟选调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可以向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部门,也可以向省委组织部反映问题。对查实不适合作为选调对象的,及时进行调整。

8、录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向有关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部门发出选调(录用党群机关工作人员或国家公务员)的通知。有关院校会同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就业相关手续。党政机关及法院、检察机关由省委组织部,公安机关由省人事厅统一办理录用手续。

此项工作的信息、动态,将由福建人才联合网及时发布。

五、分配和录用办法

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选调方案,纳入2002年全省毕业生就业计划。

1、分配方向。本科生安排到乡镇党委、政府机关(个别市的街道办事处)或县以下基层法院、检察、公安机关工作;硕士研究生可以安排到县市区党委、政府机关或设区市的法院、检察、公安机关工作,博士研究生可以安排到设区市及省直党政机关、法院、检察院工作。

2、分配程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根据调配方案及学生填报的去向意愿,向各设区市下达选调名单,由设区市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安排意见,报省委组织部批准后实施。在县市区工作的选调生档案由县市区组织部管理。

3、岗位培训。为帮助毕业生尽快适应基层工作,省里将统一组织上岗前培训。

六、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会同人事及教育、法院、检察、公安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希望各有关高等院校党委高度重视和支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院校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有关部门,应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此项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请各院校于2002年1月14日以前将《福建省2002年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福建省2002年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人选花名册》(附件2)各一式2份及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人员名单、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寄送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地址:350003 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府大院3号楼,联系人:罗志坚、季光明,联系电话、传真:0591-7826104)。

附件:1、福建省2002年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2、福建省2002年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人选花名册

3、福建省2002年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名额计划表

4、福建省2002年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分配计划表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人事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公安厅

200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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